
《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al Manual for Certification Body and Label-issuing Body under JC-STAR(JSM-01)》是日本 IPA(信息处理推进机构) 制定的JC-STAR(日本网络安全技术评估要求标签计划)核心操作手册,于2024 年 8 月 23 日生效、2025 年 7 月 1 日修订,核心是规范认证机构与发标机构的组织架构、服务流程及通用操作:明确两类标签服务路径(自我声明路径,对应 STAR-1/2 标签由发标机构审核授标;第三方评估 + 认证路径,对应 STAR-3/4 标签由认证机构基于评估报告授标),规定标签初始有效期 2 年、延长规则(自我声明无次数限制,第三方最多 3 次),建立标签监管与撤销机制(基于 surveillance 结果或违规行为),同时明确保密义务(需签订 NDA)、人员资质要求(如 certifier 需符合 JSM-01-C)及争议处理流程,是保障 JC-STAR 计划公正、规范运行的操作性文件。
一、文档总则(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)
核心定位
作为 JC-STAR 计划的操作手册,规范认证机构(Certification Body) 与发标机构(Label-issuing Body) 的组织运营、标签服务流程,确保符合JIS Q 17065(产品 / 过程 / 服务认证机构要求),最终保障 JC-STAR 计划的公正性与可靠性。
关键基础信息
项目
内容
制定方
日本信息处理推进机构(IPA)
生效时间
初版 2024 年 8 月 23 日,修订版 2025 年 7 月 1 日
立法依据
《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》《信息处理促进法》
术语依据
对应 JSS-01(JC-STAR 体系文件)及 JIS Q 17065
质量政策
IPA 专员(CEO)需制定并公示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,确保认证 / 发标机构人员理解并执行,且服务过程无歧视、无利益冲突。
二、组织架构(Chapter 2 Certification Body and Label-issuing Body)
法律地位:认证机构与发标机构均为IPA 内设组织,依据《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》设立,无独立法人资格。
核心人员及职责
角色
核心职责
CEO(IPA 专员)
1. 制定质量方针 / 目标;2. 保障服务资源(预算、人员);3. 决策体系文件修订
管理总监
1. 最终决策标签授标 / 撤销、评估机构审批;2. 运营委员会;3. 财务管控
管理系统经理
1. 维护服务质量;2. 文档管理(最新版本控制);3. 处理投诉与整改
技术经理
1. 技术事务决策(如合规标准解读);2. 验证评估报告技术有效性
Certifier(认证员)
1. 验证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;2. 参与评估机构资质审核
委员会设置两类常设委员会,均由最多 15 名委员组成(含企业专家、学者、政府官员),任期不超过 2 年(可连任):
委员会类型
核心职责
管理委员会
1. 审议服务政策与管理体系;2. 监督服务公正性,向 CEO 提建议
技术委员会
1. 制定安全要求、合规标准及评估指南;2. 审议技术争议(如标准解读)
临时工作组(WG)
针对专项议题(如产品类合规标准修订)开展详细讨论,由委员会主席组建
三、人员管理(Chapter 3 Personnel)
人员资质要求所有参与服务运营的人员需具备必要专业知识,且需签署《道德声明》(含保密义务、利益冲突规避),未签署者不得参与服务。
培训与教育认证 / 发标机构需根据需求为人员提供培训,内容包括合规标准更新、操作流程优化等,确保服务质量。
四、标签服务流程(Chapter 4 Certification and Label-issuing Services)
(1)自我声明路径(STAR-1/2 标签)
申请接收发标机构按《JSM-02(标签获取要求)》接收申请人材料,细节见《JSM-01-A(标签服务操作流程)》。
标签授标审核材料无违规(如自我声明符合 STAR-1/2 要求),则授予标签;否则拒绝申请。
(2)第三方评估 + 认证路径(STAR-3/4 标签)
申请审核认证机构验证材料,符合 JSM-02 则发《申请受理通知》,否则拒绝。
评估报告审核认证机构确认评估机构提交的《合规评估报告》符合 STAR-3/4 要求,且评估流程合规。
标签授标验证通过则授予标签;未通过则通知申请人原因。
(3)标签有效期管理
管理类型
自我声明路径(STAR-1/2)
第三方评估路径(STAR-3/4)
初始有效期
2 年(可应申请人要求缩短)
2 年(可应申请人要求缩短)
延长次数
无限制
最多 3 次
每次延长时长
2 年(可缩短)
1 年(可缩短)
重认证要求
无
初始授标满 5 年后,需按 STAR-3/4 流程重认证
(4)标签维护
自我声明路径申请人(registrant)提交维护申请,发标机构确认无 JSM-02 违规,则维持标签;否则撤销。
第三方评估路径registrant 提交《影响分析报告》,认证机构审核(必要时参考评估机构报告),确认产品变更无安全影响,则维持标签;否则撤销。
(5)标签撤销
触发条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长;
申请人自愿撤回;
Surveillance(监管) 发现违规:如申请材料虚假、未在规定期限修复严重漏洞、标签滥用。
操作流程通知 registrant 整改,给予指定期限;
逾期未改则正式撤销标签,并公示。
五、合规标准变更(Chapter 5 Change of Conformance Criteria)
变更通知合规标准变更前,需给予申请人充足缓冲期并提前通知,确保申请人有时间适配。
追溯效力变更后的标准不影响已授标产品(标签有效期内仍适用旧标准),但有效期延长申请需按新标准执行。
六、通用操作(Chapter 6 Common Operations)
评估机构管理
审批认证机构按《JSM-03(评估机构审批要求)》审核评估机构资质,通过则批准,细节见《JSM-01-B(评估机构审批流程)》。
终止审批评估机构违规(如评估流程不合规),认证机构可终止其资质。
保密义务
必须与申请人、评估机构签订《保密协议(NDA)》,申请人未同意则拒绝其标签申请;
监管过程中如需获取机密信息,需额外签订 NDA。
争议处理针对申请人、评估机构的申诉或投诉,需按《JSM-01-A》流程处理,确保公正透明。
管辖法院所有与本计划相关的诉讼,东京地方法院为一审专属管辖法院,申请人需同意此条款,否则拒绝其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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